卷六
天地類
天竺寺
白樂天《題天竺寺》。一山門作兩山門。兩寺元從一寺分。東澗水流西澗水。南山雲起北山雲。前臺花發後臺見。上界鐘清下界聞。遙想吾師行道處。天香桂子落紛紛。乃是題虔州城外天竺寺。今杭州府收入錢塘天竺寺。謬也。見《蘇東坡詩集》第二卷中。
三十六雨
《春秋說題》曰。一歲三十六雨。天地之氣宣。十日小雨。應天文也。十五日大雨。以斗運也。《京房易候則曰。十日一雨。歲凡三十六雨。以為時若之應。據《說題》計之。一年止得二十八雨。一月四雨。則又為四十八雨矣。或有差訛。不同其數也。姑俟知者請究。
求雨求晴漢文
嘉靖壬午。浙藩承大中丞蒼梧吳公廷舉之命。督予註釋董仲舒《求雨》《求晴》二文。務欲解其事理所以然之故。一時脫稿。祇以為董子真可謂惑於災異也。後往往聞之宦客。以二文嘗驗之南海。驗之湖湘。驗之南直隸矣。因思亦嘗勞心於此。檢稿遂錄于天地類。請正博雅。文難通處。因於原文。未暇改正。不贅。
春旱求雨。令縣邑以水日。 【 以水能勝火。】 令民禱社。 【 社在壬方。屬水。故獨禱社。出獨斷。又社乃土地之神。土生萬物。故祭禱焉。出白虎通。】 家祀戶。 【 春為少陽。其氣始出。祀戶者取萬物始出之義。出蔡邕獨斷。】 無伐名木。無斬山林。 【 《月令》。禁止伐木。以春盛德在木。】 暴巫。 【 《左傳》曰。令人面向上。冀天哀之而雨。巫能接神。故暴之。《注》曰。男曰巫。女曰覡。而《檀弓》又曰。天久不雨。而望愚婦人。則訓巫為婦人矣。《考索》又曰。使女巫舞旱。從陰也。似當作女人。】 聚蛇八。 【 蛇乃龍屬。又盤向壬。壬。北方屬水。出《埤雅》。或謂蜥蜴。蓋蜥蜴亦蛇類。求雨者也。八乃木之成數。春故也。出《月令》註。】 日於邑之東門之外。為四通之壇。方八尺。 【 於東門外者。春主寅卯辰。其位居東。故月令迎春於東郊。出《五行志》。為四通之壇者。取便觀雲氣也。方八尺者。亦木之數也。】 植蒼繒八。 【 蒼。深青色。東方青色。繒者。帛也。漢祀用帛。故仲舒云然。八亦春數。】 其神共工。 【 共工以水行。霸於羲、農之間。故祀之。非堯之時共工也。出《淮南子》。】 祭以生魚八。玄酒。具清酒膊脯。 【 魚畜能興雲雨。出陶朱公《養魚經》。八亦木數也。玄酒。顏達龍五齊三酒之辨曰。玄乃玄味之本。宜水也。清酒。好酒也。《周禮》曰。膊。脇也。又豚。肩也。脯。乾肉也。】 擇巫之清潔辯言利辭者以祝。 【 巫潔。冀神之降依其體也。故擇清潔之者。利言辭者。善於祝也。】 齋三日。服蒼衣。 【 亦取東方之色。】 先再拜。乃跪陳。陳已。復再拜。乃起。祝曰。昊天。 【 天神之大者曰昊天上帝。出《五經通義》。又《詩》曰。倬彼昊天。寧不我矜。言昊天。則猶望之以明也。出《詩經》。】 生五穀以養人。今五穀病旱。恐不成。敬進清酒膊脯。再拜請雨。雨幸大澍。 【 《說文》曰。時雨曰澍。又澍者。注也。】 奉牲。 【 牛羊豕曰牲。出《禮書》。】 以甲乙日 【 十干屬木】 為蒼龍。長八丈。 【 龍致雨者也。青色。春尚木德也。】 居中央。為小龍七。 【 合大龍為八數。】 各長四丈。 【 四七二十八也。】 於東方。皆東向。 【 亦取春東之義。】 其間相去八尺。取小童八人。 【 凡八者。皆取木數也。小童。正長養者。春義。萬物初生。故取之順時也。】 皆齋三日。服青衣而舞之。 【 青。東方色。舞者。《周禮》有舞師掌教旱舞。旱暵則舞之。故曰舞雩。舞則達陽中之陰也。】 田嗇夫亦齋三日。服青衣而立之。 【 嗇夫。田夫也。八蜡之神有先嗇。司嗇為農事也。故禱雨而用之。亦取無雨則農無從而力田。故立候於此。】 諸里社通之於閭外之溝。 【 閭者。聚也。水聚族處。出《韻會》。今借為門閭之閭。乃里門也。通之於溝。取水得行。獨止閭者。亦取水義耳。】 取五蝦蟆錯置社中池。 【 蝦蟆。水族。得水氣之多者。故淫雨而生焉。又能變化之。故《淮南子》曰。老蝦蟆能化鶉。《古今註》曰。雷震脫尾。本草一名苦龍。故洪駒父詩云。龍變或托體。所以用之。其數五者。五行也。從二陰陽在天地交午也。出《說文》。今旱而欲雨。正交午之義爾。】 方深八尺。 【 亦木數也。】 深二尺。 【 《說文》義地數也。禱雨從陰之義。】 置水蝦蟆焉。具清酒膊脯。祝齋三日。服蒼衣。拜跪陳祝如初。取三歲雄雞。三歲豭豬。皆燔之於四通神宇。 【 雞於地支屬酉。酉則金也。金能生水。故《埤雅》曰。雞正方之物。又《說文》曰。知時畜也。豭豬性喜雨。故《詩》曰。有豕白蹢。烝涉波矣。《易》曰。坎為豕。皆水義也。三歲者久。能為鬼神所使。出《埤雅》。物久則靈矣。故用之。】 令民闔邑南門。置水其外。 【 閉陽也。復置水焉。殺火也。】 開北門。 【 縱陰也。即禮云達陰之義。】 具老豭豬一。置于里北門之外。市中亦置一豭豬。聞鼓聲皆燒豬尾。取死人骨埋之。 【 《說文》。豭牲。豕也。豕性屬水。市中與北門皆用之。取其以類相感。一燒而聲應。出於北門。則亦達陰之義也。鼓而後燒。齊約也。取人骨埋之。《月令》。春月掩骨埋胔。《呂氏春秋》註曰。順木德而仁恩。祈雨而然。蓋冀天之所感也。】 開山淵。積薪而燔之。 【 淵。龍所居。開之而燔積薪。欲龍之行雨也。】 決通道橋之壅塞不行者。 【 道。道路。橋。橋梁。壅塞不行者。快之欲通。利其水道。使之行也。】 決瀆之。幸而得雨。以豬一。酒鹽黍財足。以茅為席。毋斷。 【 《漢書》財字讀與纔同。財足者。取其僅足而已。茅。茅草也。以此禮天。即易曰藉以白茅。致潔也。毋斷。存餘質也。亦無斷伐之義也。此言得雨謝禮如此。】
夏求雨。令邑以水日。 【 同前。】 家人祀灶。 【 祀灶於夏。取火德生旺之義。出《山堂考索》。】 無舉土功。 【 《月令》無起土。土能剋水。故禁之。】 更大浚井。 【 導水泉也。】 暴釜於壇。臼杵於術。 【 釜以炊。臼杵以春。皆有事於穀者也。術。邑中之道也。暴之者。見其久旱苗槁。示不復用。冀天哀之也。】 七日。 【 夏屬火。地二生火。天七成之。七乃火之成數也。】 為四通之壇於邑南門之外。方七尺。 【 亦火數也。】 赤繒七。 【 赤。亦火也。】 其神蚩尤。 【 蚩尤能召風伯雨師。故祭之。出《山海經》。】 祭之以赤雄雞。 【 赤。火色。七。火數。】 玄酒。具清酒膊脯。祝齋三日。 【 已上同前。】 服赤衣。 【 尚火也。】 拜跪陳祝如春。以丙丁日 【 十干屬火】 為大赤龍一。長七丈。居中央。又為小龍六。 【 并大龍為七數。】 各長三丈五尺。 【 共三七之數也。】 於南方。皆南向。 【 南。火方。屬夏也。】 其間相去七尺。壯者七人。 【 夏則萬物長盛。故人用其壯也。】 皆齋三日。服赤衣而舞之。司空嗇夫。亦齋三日。 【 司空居四民。司地利者也。旱以為民。故用之也。】 服赤衣而立之。鑿社而通之閭外之溝。取五蝦蟆錯置里社之中池。方七尺。 【 已上凡七。俱火數也。】 深一尺。 【 取天一生水之義也。】 酒膊祝齋。衣赤衣。拜跪陳祝如初。取三歲雄雞、豭豬燔之。四通神宇。開陰閉陽如春。 【 已上凡如春辭者。俱同春義解。】
季夏。禱山陵以助之。 【 山陵能興雲雨。】 令縣邑一徙市 【 風俗通曰。市。恃也。養贍老小。恃以不匱也。日徙之者。示民無生理。冀天哀之。故歷代祈 有徙市禁屠。俱一義也。】 於南門之外。 【 夏令。故南門也。】 五日。 【 五。土數也。季夏屬焉。】 男子無得入市。 【 損陽而益陰也。出《董仲舒奏》。】 家人祀中霤。 【 中霤。猶中屋也。出《尚書正義》。《月令》。中央屬土。故祀中霤。中霤。土神也。出《陳澔集說》。】 無興土功。 【 解見前。】 聚巫市傍。為之結蓋。為四通之壇於中央。 【 屬土故也。乃土位也。】 植黃繒五。 【 黃。土色。五。土數。】 其神后稷。 【 社神。】 祭之以母(食□)。 【 母音模。禮八珍淳母。煎醢和黍。於上沃之以膏者。出《周禮》。《韻會》。(食□)音移。禮有(食□)食乃飴。米食也。出《周禮》、《玉篇》。】 玄酒。具清酒膊脯。各令為祝。齋三日。衣黃。 【 從土色也。】 皆如春詞。以戊己日 【 十干屬土】 為大黃龍一。長五丈。居中央。又為小龍四。各二丈五尺。 【 并大龍共五數也。殺於大龍之半。亦土數。】 於南方。皆南向。 【 南是夏令。故南向也。】 其間相去五尺。丈夫五人。 【 丈夫亦壯者也。故神農求雨書為壯者。】 齋三日。服黃衣而舞之。老者五人。亦齋三日。衣黃衣而立之。亦通社中於閭外之溝。取蝦蟆池方五尺。深一尺。他皆如前。 【 已上凡解俱同於前。】 神農求雨。第十九日戊己不雨。命為黃龍。又為大龍。壯者舞之。季立之。 【 二字疑為夏字。】 又曰東方小僮舞之。南方壯者。 【 壯者舞之也。】 西方沾。 【 沾當作鰥。鰥舞之耳。】 北方 【 下疑少缺一字。】 人舞之。 【 或是老者二字。】
已上既與原書不同。或謄寫之誤。不敢強解。
秋暴巫。 【 意原本欠一尫字。尫。有疾人也。事出《檀弓》。】 至九日。無舉火事。 【 九。金成數也。秋屬金。火剋金。故禁之。蓋欲順時之義。】 煎金器。 【 取金能生水之義。】 家人祀門 【 秋為閉藏。故祭門。出《文公語錄》。】 為四通之壇於邑西門之外。 【 秋位西方故也。】 方九尺。 【 亦金數也。】 植白繒九。 【 九亦金數。白。西方之色。於時為秋。故尚之。】 其神大昊。 【 白精之君。金天氏也。故祀於秋。出《月令註》。】 祭之桐木魚。 【 大昊司秋。故祭之以桐木魚。】 玄酒。具清酒膊脯。衣白衣。他如春。以庚辛日 【 十干屬金】 為大白龍一。長九丈。居中央。為小龍八。各長四丈五尺。於西方。皆西向。其間相去九尺。 【 解如前義。】 鰥者九人。 【 老而無妻曰鰥。秋則萬物零落。用之九。亦金數也。】 皆齋三日。服白衣而舞之。司馬亦齋三日。衣白衣而立之。 【 仲秋治兵。司馬。掌兵者也。故順時用之。出《山堂考索》。】 蝦蟆池方九尺。深一尺。 【 已上解俱如前。】 他皆如前。
各 【 各作冬字。】 儛 【 儛舞同。】 龍六日。 【 冬屬水。六乃水之成數也。故用之。】 禱於名山以助之。 【 名山。靈者也。又山川出雲故也。】 家人祀井。 【 冬為水旺之候。故祭井。出《文公語錄》。】 無壅水。為四通之壇於邑北門之外。 【 時既為冬。方則位北。】 方六尺。植黑繒六。 【 六。水數。黑。水也。】 其神玄冥。 【 玄冥。水官之臣。少皡之子。乃水神。出《月令註》。】 祭之以黑狗子六。 【 《古今註》曰。狗為羹獻。是用於祭者也。禮亦云然。取其黑。因水之色也。《爾雅》曰。狗為龐狗。有致雨之義存焉。】 玄酒。具清酒膊脯。祝齋三日。衣黑衣。祝禮如春。以壬癸日 【 十干屬水】 為大黑龍一。長六丈。 【 水之數也。】 居中央。為小龍五。各長三丈。 【 如前義也。】 於北方。皆北向。 【 順時之義。】 其間相去六尺。 【 亦水數也。】 老者六人。皆齋三日。衣黑衣而舞之。 【 一歲之氣將終。老者一生以將終。亦順時之義。】 尉亦齋三日。衣黑衣而立之。 【 禱雨為民。親民莫如縣。冬已歲週。而尉則縣佐之末。至冬而用。取其義也。】 蝦蟆池如春。 【 已上同春。】 四時皆以水。 【 必闕一日字也。】 為龍必取潔土。 【 求雨必為龍。蓋龍見輒有雲雨之興。緣其象類而為之。出桓譚新論。所謂土龍是也。】 為之結蓋。 【 蓋覆於其上也。】 龍成而發之。 【 發之。去之也。】 四時皆以庚子之日。 【 天干庚屬金。地支子屬水。金能生水故也。】 令吏民夫婦皆偶處。 【 陰陽和而後雨。取其和樂也。】 凡求雨之大體。丈夫欲藏匿。女子欲和而樂。 【 閉陽縱陰之義。】 神書 【 神農求雨書也】 又曰。開袖山 【 袖當作神。】 神 【 原本無此神字方通】 淵。積薪。夜擊鼓譟而燔之。為其旱也。 【 《春秋繁露》曰。大旱雩祭而請雨。或請焉。或怒焉。何如也。曰。大旱。陽滅陰也。陽滅陰者。尊壓卑也。因其義。惟大祭拜請之而已。敢有加耶。大水者。陰滅陽也。陰滅陽。卑勝尊也。賤凌貴者為逆節。故鳴鼓而攻之。春秋不畏強禦也。】
止雨文
雨大。多令縣邑以土日 【 剋水故也】 塞水瀆。 【 瀆。邑中溝也。荀子曰。入其史瀆是也。塞之者。使水不能行。】 絕道。 【 道。道路也。絕之使不得通暢也。】 蓋井。 【 井以出水為功。蓋之。禁止也。】 禁婦人不得出入市。 【 絕陰也。】 令縣鄉里皆掃社下。 【 致潔也。】 縣邑若亟。 【 亟當作丞。】 令吏嗇夫三人以上。祝一人。鄉嗇夫若吏三人以上。祝一人。里正父老三人以上。祝一人。 【 祝一人。祝禱其一人也。】 皆齋三日。各衣時衣。 【 春。青色。秋。白色。夏。赤色。冬。黑色。】 具豚一。 【 曲禮曰。豚曰腯肥。以牛羊曰肥。豕曰腯。則豚乃兼二物也。】 黍。小米。鹽。美酒。 【 即清酒也。】 財足祭社。擊鼓三日。 【 《干寶》曰。擊鼓于社。責羣陰也。】 而祝先再拜。乃跪陳。陳已。復再拜乃起。祝曰。諾。 【 古者應時有節交曰諾。出《爾雅》。】 天生五穀以養人。今淫雨 【 久雨也】 太多。五穀不和。敬進肥牲。 【 牛羊曰肥。犬豕曰牲。】 清酒。以請社靈。幸為止雨。除民所苦。無使陰滅陽。 【 《易》曰。水盛即火滅也。】 不順于天。天之常意在於利人。人願止雨。敢告于鼓。鼓而無歌。至罷而止。凡止雨之大體。女子欲其藏而匿。 【 故禁之。】 丈夫欲其和而樂也。 【 故舞之。】 開陽閉陰。闔閭水 【 故蓋井】 而開火。 【 故擊鼓通陽及下文所謂朱絲縈社是也。】 以朱絲縈社十周。衣朱衣赤幘。言罷。 【 社。太陰也。朱。火色也。絲屬離。以之縈社而至十周。人衣朱衣。冀陰而變陽。出《文獻通考》《干寶論》。】 一以辛亥之日。 【 《易》註。辛有自新之意。亥有微陽起接盛陰意。取其日者。欲閉塞水過而新火也。】 書到即起。 【 即日行此禮也。】 縣社令長。 【 知縣。】 若丞、 【 縣丞。】 尉、 【 主簿。】 官長。 【 從官也。】 各城邑 【 闔境內外者也】 社、嗇夫。里、 【 里甲也。】 吏 【 吏胥】 正、老人。 【 糧里老也。】 皆出至於社下。餔而罷。 【 申時食也。】 三日而止。未至三日。天大星亦止。 【 星乃陽精。見則氣宣晴矣。】
東花園
東花園即宋之富景園也。俗稱東花園者。城之東耳。內有百花池。今園前民家之後。尚存大池。相傳舊矣。孝宗嘗奉太后幸此。予考《武林舊事》、《紀事》諸書皆同。而吳廷輔覽勝詩。又以為宋姚妃居此。非也。今之姚園寺。乃其所居。蓋相近。因一園字之訛。板兒巷名曰白花蛇散巷。乃百花池上巷也。亦訛傳云爾。且考慈雲寺舊名慈濟。在富景園之北。觀此。尤見大街處正是其園。而池端是民家所有者也。
支干
鄭樵。大儒也。解支干之名。以為是皆假借。獨巳亥有義耳。辰午又曰未詳。愚以皆可為假借。既以甲本戈甲。乙本魚腸。丙本魚尾。丁本蠆尾。戊本武。己本几。庚。鬲也。辛。被罪也。壬。懷妊也。癸。草實也。子。人子也。丑。手杻也。寅。髕也。卯。牖也。巳。蛇屬也。未。木之滋也。申。持簡。酉。卣也。戌與戊、戚同意。亥。豕屬也。愚按其說既多不據說文矣。則辰乃日月星也。又為星名。午者牾也。又有交布之義。獨不可為假借乎。巳亥既是蛇豕。屬之雖正。借之於時。又不可為假借乎。恨不生當時。苟能問之。必當有說。若夫直解干支。諸家不同。《史記曆律書》已缺戊己。而《說文》多言於方位。劉熙《釋名》。又解戌為矜恤之類。《淮南鴻烈》解申為呻喑。似皆未當。意以生物隨時。庶幾明白。今則參考諸書。訓釋於左。甲者坼也。言萬物剖莩甲而出也。《易》曰。百果草木皆甲坼。乙言萬物初生。曲蘖而未伸也。丙言萬物炳然著見。丁言萬物壯實之形。故邦國圖籍曰成丁。戊。茂也。言物之茂盛。故《漢志》曰。蘖茂於戊是也。己。紀也。言物有形可紀識也。庚。堅強貌。言物收歛而有實也。辛。言萬物方盛而見制。故辛痛也。壬。妊也。陰陽之交。言物懷妊至子而萌也。癸者。冬時如土既平。萬物可揆度也。子。孳也。陽氣始萌。孳生於下也。丑。紐也。寒氣自屈曲也。寅。髕 【 音殯。膝端也。】 也。陽氣欲出。陰尚強。而髕演於下。卯者。冒也。萬物冒地而出。辰。伸也。物皆舒伸而出。巳。已也。陽氣畢布已矣。午。仵也。陰陽交相愕而仵也。未。昧也。日中則昃。陽向幽也。申。申束以成。故《晉志》曰。萬物之體皆成也。酉。就也。萬物成熟。戌。滅也。萬物滅盡。亥。核也。萬物收藏。皆堅核也。
長城襄鄧
秦皇築長城。起自臨洮。至於遼東。延袤萬餘里。暴師於外十餘年而後成焉。至今賴之。後人未嘗有感始皇者。唐宰相朱樸獻建都之議曰。去已衰之衰。就未王之王。則襄鄧形勢。有四固之險。轉輸之便。宋李綱請都之。鄭仲漁等增證其說。必有計之上也。後代不知。抑亦因其人而不取歟。嗚呼。始皇致萬世之利。而不知萃民怨於一身。朱樸知建國之地。而不知除強臣於當時。是皆有益於後世。論者當不以人而廢言可也。
鍾山氣色
南京鍾山。太祖陵寢在焉。雲氣山色。一日之間。青黃紫翠之不一。人以為氣旺所致。又曰。如漢高帝隱芒碭。而上常有五色之雲。予見沈約《鍾山詩》云。發地多奇嶺。于雲非一狀。則知晉時已如此也。
湖水灌城
宋狀元陳亮云。杭西湖之水。足以灌城。非建都之地。謂湖地高於城中三尺故也。至今以為奇論。予則以為不然。湖環二十里有餘。城環將四十里矣。況宋城南北比今尤長。計地之大小。雖有高下。是可灌乎。若以今日視之。湖與城中等矣。蓋日久諸物為水火所毀者。不知其幾矣。塵土日積。尤不可灌。明也。
地震屬陰
《菽園雜志》載。地震極大時最多。然皆夜也。予年七十。吾杭地動凡三次。惟一次有聲。亦皆夜時。豈非地乃屬陰耶。
列子論天
列子曰。人終日在天中行止。註曰。自地以上皆天。予意此句似有礙也。人本在地上。但登高之極。方是天中。故《抱朴子》曰。自地以上四十里。則乘剛氣而行。此說方通。
錢氏杭城門名
錢鏐時杭門十座。城自南秦望山。北抵夾城巷。東亘江干。西薄錢塘湖、霍山、范浦。凡七十里。曰朝天門。在吳山下。今鎮海樓也。曰龍山門。在六和塔西。曰竹車門。在望仙橋東南。曰新門。在炭橋東。曰南土門。在薦橋門外。曰北土門。在舊菜市門外。曰鹽橋門。在舊鹽橋西。曰西關門。在雷峯塔下。曰北關門。在夾城巷。曰寶德門。在艮山門外無星橋。蓋時城垣南北展而東西縮。故曰腰鼓城。